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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作者:六盘水人才 时间:2023/4/12 阅读:6713次

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可面向本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各类用工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合格的由企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全省技能人才数据库,并按规定落实相应人才政策。

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

申报条件

依法设立、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具有完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为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相应经费保障;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以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能类职业(工种)为主,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直接相关;设立评价机构,有相应考评专家、工作人员,能提供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自主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

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省级或市(州)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备案申请,提交备案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范围。

政策咨询请联系:黄丽华0858-8236131

来源:六盘水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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