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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2/5 阅读:1620次

黔人社厅通[2011]125号
 

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有关部门、院校: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工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精神,充分发挥我省职业培训工作在提升劳动者素质,实施人才强省、工业强省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创业就业能力,促进我省社会稳定以及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实施的职业培训方案,雨露计划培训方案由省扶贫办牵头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方案由省农委牵头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二、培训重点及目标任务
  (一)培训重点及对象
  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1、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
  2、对毕业两年以内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3、对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开展岗前培训;
  4、对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村户籍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5、对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6、对距毕业一年以内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能力培训;
  7、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
  8、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50万人次。职业培训30万人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雨露计划10万人次(由省扶贫办组织实施),阳光工程10万人次(由省农委组织实施)。
  其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30万人次包括: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116500人次;对毕业两年以内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15000人次;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岗前培训、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村户籍职工技能提升培训83500人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5200人次;对距毕业一年以内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就业能力培训31200人次;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创业者的创业培训18300人次;农村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28100人次。
  (三)培训方式
  根据用工需求以短期培训为主,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指导、系统培训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创业者的创业培训主要依托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各市(州、地)共同承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依托技工院校承担;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岗前培训、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村户籍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主要依托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安监局、省能源局、省住建厅、各市(州、地)共同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依托省民政厅承担;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能力培训主要依托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贵阳医学院、贵州师范大学、各市(州、地)共同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主要依托省委组织部认定的12个省级党员教育短期实践培训基地、贵州大学、省旅游局、各市(州、地)共同承担。
  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任务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牵头(有关部门参与)认定承担本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定点机构,认定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示。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培训工作的投入,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的职业培训资金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的15%,确保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实施
  2011年职业培训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月—3月)。召开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部署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上由省政府与各地、各相关部门签订2011年职业培训工作目标责任状,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11月)。各地、各部门要有针对性的摸清各类城乡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以订单培训、定向培训、上岗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为重点,以短期培训为主,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全面展开职业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本地区、本部门培训组织开展、学员就业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考核阶段(12月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和本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职业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相关负责人要带队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的职业培训工作组织综合考核,对培训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培训工作开展不利或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要予以严厉批评。
  五、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当地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规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对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
  (三)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来源:六盘水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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